网络主播提前离职,公司索赔50万!法院判了
作者:超级管理员   时间:2023-09-30 20:57:01  来源:本站  

【案情简介】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高速发展,网络直播也迅速崛起逐渐成为一个新兴产业,高瑜于2020年3月与深圳前海网络公司签订了一份《主播签约协议》  从此成为了一名网络主播,该协议约定:高瑜在该公司平台进行合作直播,每月保底工资为4000元,直播时的打赏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进分 成结算,合作期两年,高瑜不得单方面中断或者终止本协议,否则公司有权按照协议条款约定,追究不少于5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公司方则可以单方面无条  件终止本协议。


      因为工资结算不透明,完全按照公司一方随意制定,且长期出现拖欠工资情况,于是高瑜便产生了离职的想法,可是当高瑜提出离职时,前海公司不仅不结算当月工资,还以高瑜单方面解除《主播签约协议》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违约金50万元、律师费3万元。

      如此不平等的违约责任具有法律效力吗?刚出社会参加工作就遇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处理?带着这样的疑问,高瑜找到明理律师事务所付少天律师以寻求法律帮助。


【法院审理】

      对于该《主播签约协议》系打印而成,高瑜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在签订合同时具有审慎义务,法院认定该协议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


      高瑜自认提前离职,虽存在提前解约的违约行为,但未在其他平台直播或与其他第三方达成开展相同、类似合作,给前海公司造成损失,结合案外人李四的《直播签约协议》内容,酌情予以核减,酌定为5万元。原告主张的律师费也一并予以核减,酌定为8千元。随后高瑜提起上诉,但是二审中并未作出改判,维持了一审判决。


【办案思路】

      付少天律师在接受高瑜的委托后,首先了解案件基本情况,积极准备应诉材料,对《主播签约协议》内容,和该公司随意克扣工资,结算不透明的事实和与当事人进行了逐一确认,并取得高瑜同事,案外人李四的《主播签约协议》内容进行比对,发现两份协议中关于违约金一项的约定金额相差较大。两份协议对于违约金约定不一致的事实,对法院判决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作用。


      一审判决将原告主张的53万元核减至5.8万元,对于当事人而言,已经减少了较大的违约金额。二审中作出的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本着对案件负责的态度,付少天律师仔细查看了前海公司提供的证据材料,根据该案中前海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应向高瑜支付的应发工资明细表,经过和高瑜实际所得工资比对,发现该份工资明细表比高瑜实际收入多出4.4万元。于是迅速转变思路,在向法院履行5.8万元金额的同时,对该4.4万元的工资收入差额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对该笔款项进行冻结。


【追诉阶段】

      由于前海公司无法提供工资条和银行流水,则辩称财务离职导致无法打印全部工资流水,同时也印证了该公司工资发放不透明的事实。对此,法院认为该情况系前海公司内部管理的缺失,其后果不能由高瑜承担,也不能作为前海公司无法出具报酬发放明细的理由,在一审、二审案件中制作的工资明细表作为证据提交,视为该公司应向高瑜支付报酬金额的自认,最终判决前海公司向高瑜支付剩余4.4万元报酬。


【案件思考】

      该案件历时近2年,经过一审、二审、追诉三个阶段,从最初的53万元的违约金额核减至5.8万元,再成功追诉4.4万元的工资差额,最终高瑜在该案中实际赔偿了1.4万元,对于当事人来说,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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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件结案后,高瑜委托亲属向付少天律师送上印有“公平捍卫者、人民好律师”锦旗一面。


      同时该案件也不禁给我们带来了思考,虽然一审、二审判决中已经将违约金额及律师费从53万元减至5.8万元,但是如果律师在代理过程中不认真负责,则不可能发现对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中和当事人实际收入中存在的差额,也就不能为当事人挽回4.4万元的工资差额。对于律师而言,在每一起案件中能做到细致入微,才能发现案件中的蛛丝马迹,从而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最大程度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本文高瑜、前海公司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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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天 律师

TEL:18070107010

 

      担任职务: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外聘法学教师、赣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西省人民政府采购库专家成员、赣州市物业管理专家成员。

      专业领域:商务谈判、合同审查起草、法律风险把控、刑事案件的处理。

      服务经历:执业期间,付少天律师还担任过章贡区应急管理局、赣州国税、赣州电信、赣州国际企业中心、赣州上饶商会、赣州鄱阳商会、民生银行赣州分行、九江银行赣州分行、赣州正大集团、定南建筑工程集团、江西高速公路投资集团赣州管理中心、江西燕兴物业、赣州久治物业、赣州港源物业、赣州恒仁物业、赣州恒瑞物业、中海宏洋物业赣州分公司、赣州中创置业、赣州鸿绅商管、赣州恒盛地产、赣州锐安实业、江西品米科技、赣州千峰机电、赣州安立信投资、江西威斯登保安、赣州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赣州威盾保安、南康亿龙保安、南康金汇集团等百余家企业、政府或部门的常年法律顾问。期间,还多次应邀参加了江西电视台晚间800、赣州电视台生活一线、赣州晚报民生热线等媒体栏目记者专访,同时公开发表各类法律文章六十余篇。

      服务宗旨:“专业、诚信、严谨、高效”,主要擅长各种商务谈判、合同审查起草、法律风险把控、法庭辩论和刑事案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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