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你我共守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
作者:超级管理员   时间:2023-04-15 16:20:19  来源:本站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并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3年4月15日,是第8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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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旗帜鲜明阐释了新时代新征程上国家安全的战略地位。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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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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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有哪些权利?

: 

 1.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有哪些义务?

: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 日常生活中应警惕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问: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

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3.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 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4.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问: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如何举报?

答: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拨打全国统一的举报受理电话:1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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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上举报,登陆国家安全部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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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地举报,前往当地国家安全机关直接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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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机关为举报人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其重要程度给予举报人奖励。对故意捏造、谎报以及诬告陷害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有国才有家

国家安全靠大家

国家安全

你我共守

END

来源:人民网、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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